民事
幼儿园两名幼儿发生碰撞的,学校、家长的责任划分
幼儿园两名幼儿发生碰撞的,学校、家长的责任划分 事情经过:在幼儿园上学期间,学校有一个大型建构区(规定大班小朋友)由老师带领全班小朋友去建构区玩耍,在玩耍期间,我儿在拿运东西的时候无意碰伤该班一名小朋友(小朋友为插班生,中班的年龄插班到大班),该小朋友当时无哭泣,无告知老师,其它小朋友也不知道有此事发生。(当时是星期五),星期一上学,那名小朋友的家长和老师说,我儿碰伤了他儿,在大腿内,有点青,要老师告知我儿家长。当天接送我儿的是外公,老师就和外公说了,下午回家后,当我们得知我儿不小心碰到小朋友,就微信联系其家长,其间带其小朋友去当地二家公立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无问题。后因该小朋友家长护理问题,半年期间常十天半月的私自找我们说其小朋友反复不见好。请问,我们还要对事负责吗?幼儿园对此事责任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6796……(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9-05-18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