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磕碰,如何划分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还有,幼儿园和脑瘫儿童家人签订的协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无效的协议。 据此,幼儿园对这事应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