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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在工地内浇捣混凝土时因作业中的

建筑公司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在工地内浇捣混凝土时因作业中的 建筑公司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在工地内浇捣混凝土时因作业中的混凝土泵车右后支腿地面在集中重载荷作用下产生变形,混凝土泵车右后支腿突然下陷,造成混凝土泵车失稳,车身严重倾斜,随之泵臂下压,泵臂击中在泵臂下施工的施工人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这样情况建筑公司和家属协商赔偿110万元。这其中建筑公司 混凝土公司 司机三方需要各付多少责任。能不能由建筑公司先行出资支付赔偿金额。后由建筑公司向混凝土企业进行追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
提问时间:2019-05-16 14:1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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