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可以定律为什么罪行!
关键是行为人主观是否有杀人人的故意
涉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
关键是行为人主观是否有杀人人的故意
你好,可以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异议。
可以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异议。
案件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最终罪名的认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当时的主观意识。
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最终罪名的认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当时的主观意识。
伤害在要害部位是故意杀人,否则根据情节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但这两个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副度基本相同
一般定故意伤害罪的既遂,不会定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涉嫌故意伤害。
本案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认定问题上,两罪的区别需要根据一些案情细节和关键点来加以区分,仅凭你描述的情况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故意杀人罪。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2-16 08:19
1,关于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关于故意伤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必须实际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
3,两个罪名的区别要点。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本案中受害人并没有死亡,只是构成重视,所以应当从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区别入手加以分析。
故意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那么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4,结合本案情况应当认定为故意伤人罪的原因。
本案的情况应当认定为故意伤人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因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对受害人的死亡是持有间接故意的态度的,对死亡结果也是一种放任的心理,所以应当认定为故意伤人罪,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主观上对受害人的死亡有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本案中,在受害人已经昏厥无意识的情况下,嫌疑人仍然对受害人用乱刀乱棒加以伤害,受害人毫无反抗能力,死亡结果是可以预见的,而嫌疑人对此虽然没有积极的追求,但也没有阻止,更没有停止,所以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涉嫌故意杀人罪。
(2)客观上对受害人实施了可能致其死亡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在区别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时,主要是以具体案情认定的,举个例子,同样是砍一刀,但砍在大腿动脉上的会认定为故意杀人,砍在手指上就会认定为故意伤害。而本案中,在受害人完全昏迷的状态下,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犯罪嫌疑人却对其用乱刀乱棒,这些刀棒下落的部位只要包含了头部、动脉等重要部位,对方就可以认定在客观上实施了可能导致其死亡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这个是故意伤害罪。
这个很难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寻衅滋事的成分大,手段即便残忍,不见得就是有杀人的故意
此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当时的主观意识来认定具体罪名。
关于你说的放人,建议委托律师调查清楚详情,如不服,可向检察院和法院提出异议。
你好:你说的都是一些情节问题,至于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由法院来认定,主要的是把情节弄清这很重要的。
此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当时的主观意识来认定具体罪名。
1、你的陈述是“没有任何过节和纠纷”说明没有杀人的动机,而且造成了伤害的后果,所以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2、幕后指使者有人或者无人,没有看出他有杀人的目的,只是为了报复、伤害;所以情节在严重、在恶劣,目的是伤害;应该认定伤害罪;3、犯罪情节在严重、在恶劣,可以从重处罚;
这样的案子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的。
报警,公安机关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一般定性为故意伤害,当然,加害人的主观目的也直接影响罪名,如有杀人的目的,也可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涉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 ,具体要看有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一般按故意伤害。
如果有相当情节可以按故意杀人
根据提供资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要结合案件情节、主客观一致等来认定。
涉嫌故意伤害罪。
涉嫌故意杀人罪,关键看证据材料,主观上是否具有直接杀人的故意,如果没有杀人的动机,只有伤害的动机,只是伤害的性质比较恶劣也不能定故意杀人罪,因为故意伤害也有轻重伤之分,有量刑规则,如果只是故意杀人罪成立,那么也只能属于犯罪未遂,在量刑方面也必须考虑罪行相适应原则从轻处罚。
如果不是以将其致死为目的的伤害,不能以故意杀人罪为由。只能是故意伤害罪。
涉嫌故意伤害
一般会定故意伤害罪。
以其主观恶意来确定是否为故意杀人行为
根据叙述的情况,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定性为故意伤害犯罪。
嫌疑人的行为在客观上可以到达故意杀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但能否定故意杀人罪,关键看证据材料是否能证明嫌疑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罪名的认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当时的主观意识。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案件的区别,主要是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候,主观故意是想达到致人伤害的目的,还是追求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另外,还可以从行为推断其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虽然是伤害的目的,但是行为足以推断是想剥夺他人生命,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