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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母名下的房产,曾经以“分家契约”的形式分给子女,子女也实际管理使用了很长时间
请问:父母名下的房产,曾经以“分家契约”的形式分给子女,子女也实际管理使用了很长时间 请问:父母名下的房产,曾经以“分家契约”的形式分给子女,子女也实际管理使用了很长时间,后来父母又反悔了,公证撤销“分家契约”,再后来又将该房产出售了,房款自由处分了。请问:父母有权撤销“分家契约”吗?公证书有效吗?父母有权出售该房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莲(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9-05-14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