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16年妻子以和朋友开租车行为名把家里的钱支出投资,但一直
2016年妻子以和朋友开租车行为名把家里的钱支出投资,但一直 2016年妻子以和朋友开租车行为名把家里的钱支出投资,但一直以扩展业务需要钱买新车为名说赚的钱不能取出要持续投入,并说服我让我在几家贷款公司给她贷款五十来万,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也透支了十几万,还从我的亲戚朋友那里以给利息的形式拿了八十多万元。直到2018年春节事发,才知道她不仅在我这边骗了这么多钱,还从她的父母亲戚和同事那以各种理由骗了近二百多万。事发后一直都闭口不说明钱到底干什么了,并以要独立承担责任骗我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上写了她负责偿还所有债务。当时家里所有的财产我没有分一份。但离婚后却不再和我联系,一切和我有关的债务都不管了。并说就是没钱,爱哪告,哪告去。之后我发现她和当初说的合作开租车行的人男女关系亲密,并且离婚前刚出生孩子的孩子也可能和你一起男人有关系,事发后她也把名下所有的车转移到了那男的名下。亲戚朋友所有人都在找我要债,我该怎么办?现在我还能不能起诉她?她从我亲戚朋友那里骗了钱,是否可以去报案告她诈骗?那个男的我能不能一起起诉?求助好心的律师,帮忙给我详细分析一下,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9-05-06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