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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朋友有三个孩子,因为妻子嫌弃他赚不了钱,一直都以在外打工为名
律师您好:我朋友有三个孩子,因为妻子嫌弃他赚不了钱,一直都以在外打工为名 律师您好:我朋友有三个孩子,因为妻子嫌弃他赚不了钱,一直都以在外打工为名,分居了五六年了,其实跟过几个男人同居,这几年一分钱生活费也没给过我朋友,孩子都是奶奶照料,她偶尔回去看一次孩子,给个几十块给孩子零花钱,现在他老婆回来要求办离婚手续,还准备要一个孩子,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这么多年几个孩子的扶养费和以后的生活费用,否是有权要求她全部补齐付清才同意离婚?不然就告她重婚?因为她就现在和一个男的住在一起!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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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木子(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8-01-12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