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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2年三月开始上班一直到2017年4月份单位一直没有给交社保
我从2012年三月开始上班一直到2017年4月份单位一直没有给交社保 我从2012年三月开始上班一直到2017年4月份单位一直没有给交社保,2017年4月单位开始给交社保,如果追缴2012年到2017年4月前的社保有时限吗?我现在还没有离职,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合作成立了一家公司要求我们到新公司签合同,我问了劳动监察大队说有2年的时效限制,是不是就不可以追缴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9-04-22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