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
请问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 请问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发布的115号文件的第十条,和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在深圳是否现在还有效?目前业企业是按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给6个月一次性救济金,按上面的规矩是按社会平均工资才对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平常心宋(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9-04-20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