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房产纠纷
农村房产纠纷 投述人父母1982在四川省崇州市隆兴镇黎坝村七组用我家承包地一亩零四的面积上建起了7间瓦房,但是在1998年村上修建小区,隆兴政人民政府在知道我家父母有矛盾,长期不和的情况下单方面恶意和我家父亲达成协议无偿没收我家房产和承包地给李某一家四口居住至今。2005年父母离婚法院将7间瓦房判给了父母并且进行了房产的分割投述人多次向被投述人提出老家祖业房产恢复、分割、划转、置换的申请,并按被投述人的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但是投诉人依然在农村房产和土地确权改革的情况下把房产非法确在李某名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0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6-29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