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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相关问题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相关问题 1月20日凌晨一电信工程在私自施工时,导致衡水橡胶城天然气管道泄漏,10名责任人被拘留,我哥是五名施工人员之一,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自1月21日被刑拘,现在刑拘已超过14天,我问刑警队,他们说刑拘已经延期。听说施工所用图纸有误,与实际管道位置相差很多。出事后,施工人员立即报警,并拦住过往车辆,这次事故造成一万余户家庭和60家单位受影响,没有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刑拘延期合法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8025……(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3-02-05 10: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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