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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一家奶茶店上班,没有签署合同,工作时间是 8:30-18

我在一家奶茶店上班,没有签署合同,工作时间是 8:30-18 我在一家奶茶店上班,没有签署合同,工作时间是
8:30-18:30,13:00-23:00,是早班和晚班,一星
期换一次,但是我工作时间到了,老板以杂务没完
成不让我下班,说不完成要扣我钱。此外,第一个月说是试用期,工资2500,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工资3000,如果工作不到三个月,第一个月的2500会扣掉1000,请问这样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9-04-16 16: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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