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感谢!上海市检察院:立案调查一中院《吴家连》判决不公?
感谢!上海市检察院:立案调查一中院《吴家连》判决不公? 感谢!上海市检察院:立案调查一中院《吴家连》判决不公?
《2010年6月13日立案调查》
全国人民支持你!!!!!!!
严打之前应先严打司法腐败
司法腐败不除中国社会难安
谢谢大家!向你们敬礼!
谢谢大家关心,顶!!!!
原告在判决前一星期,问徐汇区法院曲红青法官这500万元钱怎样分割,曲红青法官说:要分割,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现在,曲红青法官判决这500万元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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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47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本案判决:应该被告王贤珊恶意低价卖掉房子,不得分割。》
4、 关于无过错赔偿及精神赔偿的审判实践。
《婚姻法》四十六条,对于无过错方可提出精神赔偿的范围和种类有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即只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对于赔偿标准,高院的解释是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实际赔偿数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一般很难看到五万元以上的判例。《本案判决:应该被告王贤珊赔偿精神伤害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cb(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0-06-29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