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检察院抗诉,是不是检察院一句“认为判决没错”就是驳回的理由呢?
一、请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再申请书等材料;
二、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向你作出书面的裁定,如果裁定驳回申请,会说明理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
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再审。
检察院认为判决没有错误不就是理由吗?
检察院会给你书面的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