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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贺立权  乙方许华: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贺立权  乙方许华: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贺立权  乙方许华: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房屋产权归属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甲方于2006年1月28日委托乙方为其代理购买,那吉镇新兴街交警队综合楼一单元三楼二号,房屋面积131平米。二,房屋价款180000.00元(壹拾八捌万元整)完全有由甲方母亲出资全部价款。三,因为当时甲方不在当地,就临时用乙方的身份证办理了产权证,四,因为已方行为是一种代理行为,即使房屋产权证是已方代理人的名字,实际房屋所有权人是甲方。五,因暂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双方约定甲方随时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乙方(代理人)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六,自双方签字后,该楼房所有权,处分权,收益权,支配权全由甲方所有。七,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协议生效。  甲方:贺立权  乙方:许倩男 2010年4月29日       离婚协议     甲方:贺立权 乙方:许倩男     经男女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贺名成现年三岁,归男方所有,女方有权随时看望孩子,孩子的生活用品,由女方负责,其他经济费用由男方负责。      三,家庭8埫承包地。归女方所有。住宅楼位于交警队家属楼一单元302室。归男方所有。店面。(锁龙桥过桥米线)归女方所有。四,家庭外债共三万八千万。由女方负责偿还。五,另外,女方需付给男方一万五千元。由于经济原因2010年10月1付清。六无其他争议,无其他纠纷。   男方:贺立权  女方:许倩男  2010年4月31日           女方和女方母亲离婚时候 签的这两份协议       我结婚后和女方2016年一月8日回女方老家买的房,由于当时着急走,就把现金给女方母亲手手里  2010年4月31日离婚签了离婚协议 房子归我  其他财产归女方 2010年4月29日和女方母亲写了这份协议   由于当初过户五年内房子费用高,就没过户  房子在女方家一直帮我出租房屋,2016到现在两年房费没给我  房子也不给过户不给我  我怎么办我现在一无所有没有地方住  也没经济来源。去法院起诉能支持有多大机会呢     没有其他任何证据   没有钱去律师事务所  急急急可以帮助我嘛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9-04-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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