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新租的房子漏水,房东要求我负责赔付一半费用是否合理?
新租的房子漏水,房东要求我负责赔付一半费用是否合理? 我于今年4月底签定租赁合同租房一套自住,5月多入住,至今未到1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漏水两次。房屋是房东单位新分的拆迁房,房东为出租做了简单装修。在我的提议下,以提高房租为代价请房东做了橱柜,但房东为省钱要安装自己原来使用过的旧洗菜盆,我说我来购买,由房东找人安装,房东同意了。
入住后第一次漏水,给楼下造成了损失。原因是房东未找专业人员安装洗菜盆,私自安装不当造成,房东说盆是我买的,质量不好,安装是他负责的,所以各负担一半费用,我支付了费用并自费找工人更换水管,工人说是因为安装时用了破损的水管造成,我也并未再追究。接着某天下午我外出时厨房的上水管爆裂造成漏水,我打电话叫房东来看,发现是一个零件快要脱落造成,房东怀疑是我自己或上次更换洗菜盆时维修工人所为。我请房东尽快修复,10多天后房东才来,并坚称我租赁时房子并未漏水,由于我在实用,所以要付一半的责任。
后共同请物业维修工人来看,工人说是由于原来开发商批量使用的零件在安装时滑丝,而房东装修时没有发现,也未更换,以致使用时高层水压较大造成爆裂。且该工人(有二十多年从业经验)证实上次更换水管时不需要接触该零件,且该零件在正常安装的情况下,需要两个专业扳手才能拧松,这就排除了上次更换管线时安装工人和我自己使用时拧松的可能。但房东提到该物业维修工的话后,拆除了洗菜盆的各管道,说由我自己安装,并说以后发生任何问题与他无关,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了损坏的零件,意图去做鉴定。
在入住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发生两次厨房管线爆裂,且都是正常使用下造成,我认为责任在房东,他本应该找原开发商或装修施工方索赔,由于开发商是其单位,且通常在装修时都会更换原来的工程管线,所以他很难索赔。而房东为省钱找的装修施工方是随意找来的个人装修工,没有信誉及装修流程的协调,所以出了问题他仍然无处索赔,所以要把我拉进来承担责任。请各位专家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xl0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06-28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