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当事人职业病和工伤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当事人职业病和工伤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当事人职业病和工伤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十级里有两条,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作两次鉴定部门两次不给定残,当事人先交意外保险了,交完上班,七个月后出现工伤,找当地保险公司要意外保险赔偿,他们不理赔,说走工伤保险不能走意外保险,又找保险公司又要出院收据,收据是单位拿走了住院治疗费单位拿钱看病,保险单子上写意外伤害多少钱,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多少,意外医疗保险金额多少,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如果没有关系,走法院,法院是不是找司法鉴定重新做鉴定按照人身损害给与赔偿,找保险公司根本不管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受伤者受害者(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4-06 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