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合同签订的是3年的,单位提前解除合同应该符合以下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是公司要书面形式通知你回公司接受工作安排。因此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仲裁。
给予经济补偿金。
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医疗期满,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此种情况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应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另外,还应付劳动者医疗补助费。
该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