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高空坠物差点伤人

高空坠物差点伤人 某住户小孩抛物,差点砸中家人。如何让肇事者和物业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赔偿道歉次要或不必要,主要是想让其有个致歉书公告业主、想让管理处加强宣传和设置更多警示牌。请问有什么条款能支持我的要求。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rl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2-01 16: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