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 王某某(男)与张某某(女)俩人同居后有俩女儿,大女现年9岁,小女现年3岁。王某某与张某某于近俩年来因感情问题长年争吵,张某某一气之下带走小女。王某某打电话让张某某回家,张某某说不和王某某过了。王某某因工伤意外死亡,得赔偿金数万。电话告知张某某让张某某回来,张某某不回,后来还是回来了。回来之后因赔偿金继承协商。张某某要求把赔偿金存入大女儿名下,由张某某监管。王某某的亲属害怕张某某把赔偿金私自挪用。王某某的亲属考虑到张某某还年轻要改嫁他人,王某某父母早年过世。除生活费外剩下的赔偿金可不可以等到小孩18岁之后自行领取,18岁之前任何人不得领取赔偿金(比如王某某的小孩发生特殊情况,张某某须与王某某亲属共同协商才能动用赔偿金)注:因张某某是黑户无法办理结婚证,张某某拿其姐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与王某某登记结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bcy12……(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3-01-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