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共同还款承诺书中个人承诺的责任?能否免责?
关于共同还款承诺书中个人承诺的责任?能否免责? A公司向B银行借款,B银行让C公司2017年3月6日签了一个共同还款承诺书,2017年3月9日,A公司与B银行签了借款合同290万元(事实用于偿还原贷款)。现在A公司无法偿还,B银行连C公司一起起诉,同时追究承诺书中个人承诺人的法律责任。共同还款承诺书********银行:承诺人对*******有限公司在贵行的所有贷款、申请签发或委托你行向他行申请签发的汇票敞口(含本承诺书签字之后发生的债权)本息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含律师费),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向贵行做出如下承诺:一、无论债务人在本承诺之外是否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都不影响你行行使权利,承诺人自愿放弃对物的担保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利。二、无论债务用途是借新还旧还是归还敞口垫款等,承诺人对借款用途不做抗辩。三、一旦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因债务人违约你行提前收回贷款,承诺人即无条件按贵行要求履行偿还义务,直至所有债务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全部清偿为止。四、对债务人到期无法归还的债务,你行可以从承诺人任何账户中扣收,因提前扣款造成的损失由承诺人自己承担。本承诺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至债务人在你行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日失效,未经贵行同意本承诺不得撤消。单位承诺人(盖章):****单位个人承诺人(签字/指模):***** 2017年3月6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笑的风ww……(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9-03-26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