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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
关于二手房 我原有一套企业福利房,后在2008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2009年因儿子用钱,将这套贷款房以书面协议方式买掉,买房人以我的名誉按月交房贷,现开发商正在办理房产证,买房人想就此将房产证转为买房人,请问:
1、房款未交完,房产正是否可以转为买房人姓名?如果将房款交完,是否可以改为买房人姓名?
2、假如我卖房成功,用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的房产证已改为买房者,我的公积金贷款已终止,我是否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重新再买一套新房买房?而且算是第一套商品房?现急切想知晓,谢谢
一心急者 2010.06.27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狐(陕西)
提问时间:2010-06-27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