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朋友让我把钱放她那里她不低于银行的利息给我,后来给了我两次利息

朋友让我把钱放她那里她不低于银行的利息给我,后来给了我两次利息 朋友让我把钱放她那里她不低于银行的利息给我,后来给了我两次利息,她说是做理财的利息,我不知道属于借款还是委托理财,没有任何手续,后来我以借款起诉被驳回,让我以委托纠纷另行起诉,我后来又以委托起诉,被驳回的理由是我明知道是委托理财却以借款起诉,所以更加相信被告没有任何证据的陈述,这样的理由合适吗?后来通过被告的水单看出我的钱她并没有购买理财公司的理财,给我利息当日买入的理财是手机上安全兑付的理财,她说那笔不是我的钱,后面两个月兑付不了的理财是我的钱购买,如果前面那个理财不是我的钱那么我的钱在哪里?她拿不出证据证明我钱的存在,后来法官还相信她没有证据的陈述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人生如梦(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9-03-23 09:45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