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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让我把10万元放在她那里,她说她在做理财,她承诺我安全的不低于银行的利息给我
朋友让我把10万元放在她那里,她说她在做理财,她承诺我安全的不低于银行的利息给我 朋友让我把10万元放在她那里,她说她在做理财,她承诺我安全的不低于银行的利息给我,开始是在手机上操作的理财,后来她换了理财公司和公司还签了合同我根本不知道,这个理财公司跑路了,她不肯把钱给我,后来我以借款起诉被驳回了,法院要求另行主张,我又以委托起诉,后来通过银行水单发现她买的理财公司的钱根本不是用我的钱购买,在手机上操作的钱是我的钱购买,给我利息当天买入的手机上的理财不承认是我的钱,那么我问我的钱在哪里?她说在其它地方但没有证据提供,她非说后面兑付不了的理财是我的钱购买,那单时间和金额都对不上,判决的理由是我明知是委托理财上次却以借款起诉更加相信被告的话,根本不看证据,这样的理由驳回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人生如梦(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9-03-23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