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在校生)是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镇巴山寨村河边王3队的,一个多月前我爸(快60岁)被别人打了,被打得躺在地上爬不起来,胸部内出血(被对方用穿皮鞋的脚蹬的,现在胸还痛),右手粉粹性骨折(治疗不彻底,现在手还肿着,至少半年不能做事),所开的拖拉机的钢化玻璃全被对方用铁锹打碎(当时我还在学校上课)。
对方是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丰山镇杨店街上的地痞流氓,是叫杨鹏鹏、杨蚊子的兄弟7、8个年轻人,打的时候还对看热闹的人喊道哪个帮忙就打哪个,所以不远处的村里人都不敢帮忙。
我们村经过一条河(黄孝河)走2、3里路就到杨店街上,河这边是我们的沥青路,河那边是他们的水泥路,河上的桥有10米宽的样子。河那边的水泥路是杨鹏鹏他们包的,路修好没多久。
当时我爸和我哥(他在家帮忙我爸开拖拉机)开拖拉机从桥上过,对方有一个人在桥这边守着,不准车子从这条新修的水泥路上走,说怕压坏了交不了工程。绕路走会走很远,双方就发生了争执。后来对方就打电话叫了7、8号人来,把我爸从桥这边拖到桥那边打(从桥的我们村这边拖到桥的他们村那边),7、8个年轻人打1个快60岁的人,下手很狠。
我妈知道后就报警了(李集派出所),派出所把我妈、我爸、我哥和几个村里人(目击者)叫去问了很长时间的话,之后事情就一直拖着没有办理。我妈就又打丰山派出所的电话,丰山派出所不敢管,让我们找上面的人,给两边的几个派出所打了好多电话,几个派出所把这事推来推去的就是不管。
我妈打听了,对方是有钱、有权、有势的人,黑白两道都有人,镇里有当官的人,是能包修公路的有钱人,是牢进牢出不怕事人,是地痞流氓。李集派出所不敢管,还劝说我妈不要再闹了,村里人还劝我妈说就当是被鬼打了。我妈怄气怄的哭,找村书记也不顶事。
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里人。(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1-30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