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雇员工作时摔伤致伤残是否承担部分人身损害伤残医疗费用
雇员工作时摔伤致伤残是否承担部分人身损害伤残医疗费用 200年3月20日,我的老板承揽了一公司车间高空窗户的制作安装工程。没有资质和营业执照,在安装时也没有工作架子,只给了几个录像带,我在换位时取掉安全带时不惧摔下,身上10处骨折,颅脑骨折。开颅及接骨又得了骨髓炎,医疗费共计20万。连同其它律师共算49万多,2012年11月3日开庭,出的结果却要我负担30%责任,只给赔偿30万多,这样是否需要上诉中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情岗(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3-01-2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