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服务协议有效吗?
这样的服务协议有效吗? 本人于2009年7月到12月由公司派出到新加坡的兄弟公司进行培训,合同上写的是培训,期限是2009年7月到1月。实则是那边有人回国探亲,抽调过去帮忙的,而且在那边和那边的工人一样,经常加班,还上了一个多月的夜班,拿的加班费和工资都是国内的。那边只有每个月450新币和提供住房,感觉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提出提前回国,公司也同意了。公司的服务协议上是服务期两年,如果我提出辞职,请问这样的协议还有效吗?我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ji11……(上海)
提问时间:2010-06-26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