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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仲裁对我提供的证据不理睬,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纠纷,仲裁对我提供的证据不理睬,不受理怎么办 我在天津市上班,合同是与上海总公司签订的,合同里写了:乙方工作地点****(上海公司的地址),因工作需要,安排在天津办事处部门担任内勤文员工作。现在,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我已经就此劳动纠纷找到天津的劳动仲裁(市里的说单位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才属于他那里管(我们是韩企,外资企业);而区劳动仲裁非要一口咬定我在上海工作,因为合同里写了乙方工作地点***,我拿出可以证明我实际在天津工作的证明,仲裁的人连看都不看就说不算数,不予受理,在我的一再坚持下,让他们给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但是区仲裁却在通知书上写了,我的劳动履行地是在上海,公司的所在地也在上海。现在导致我找到当地法院,法院也不受理我,要我拿着我手里的证据再回区仲裁,让他们重新核实劳动履行地,可是仲裁不管啊,他是不会给我改回来的,对于我的证据他完全不理不看。请问各位,我该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afan……(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3-01-2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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