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问幸福贬值,索取赔偿吗?以下的分析合法吗?
请问幸福贬值,索取赔偿吗?以下的分析合法吗? 幸福账
婚姻专家:未婚人流会使幸福贬值
人流是人为地对女性身体和心理的损伤,潜意识中会有心结、有隐形创伤。这种隐形创伤一旦爆发,就会表现出对性生活恐惧、有自责感,表现出对打掉胎儿的生命的愧疚,对以后丈夫的愧疚。
如果未婚女青年同居期间人流,以及人流后再经多次恋爱才结婚,对以后的幸福生活影响更大。所以,女性人流,尤其是未婚女性人流,其一辈子的人生幸福生活是会贬值的。
经济账
律师:幸福贬值可以精神索赔
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导致女方怀孕,女方可以提出幸福贬值索赔。因贬值程度无法通过司法鉴定进行确定,没有样本和依据,产生的医疗费、增强体质所需的营养费,男方都应承担。但因女方在受孕中也有责,所以应酌情按比例承担。
只要是人流,都会对身体、精神带来伤害,如果人流后导致女方不能怀孕,甚至子宫切除,除了按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提出索赔外,也可提出10万元以内精神损害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ilix……(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0-06-26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