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物业公司应怎样赔偿我

物业公司应怎样赔偿我 律师您好!
    我有一问题,想请您帮帮我?
    事情是这样的:本月13日零晨3点多钟,我家水表拿子部位、突然跑水。
    当时我找不到物业公司的人和电话,把我家几个屋全泡了。所有的家具;大米;四箱书等等都给泡了。
    我要物业公司赔偿我的损失,经理和管理员说不陪。
    当天下午2:30时,我在外面办事管理员给我打电话说:要换自来水干线管,我说:我回不去。他说:你要不回来就把你家给甩了。我说你想甩就甩吧(我家是三楼)。
    没想到:他真的把我家给甩了。
    几天过去,我家一直没有水吃,我找到物业,他们虽然同意给我接上,可是他们找出各种借口,一拖再拖,最后同意星期一(也就是本月的28 号,给我接水。这样,我家就停水已达16天)。
    补充一句:物业公司是从二楼和四楼的烟道里走的自来水干线管,所以把我家三楼给甩了。
    我想问的是:
1.物业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2.应当怎样告他们?
3.如果告他(给我家停水16天),应当让他赔我多少?
4.我家水表的表拿子部位跑水是不是归物业公司管?
    我是这样想的:居民的生活用水,是国家和政府给我们老百姓的权利,是不是物业公司擅自拨夺了我用水的使用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田字方格(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06-25 19:0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