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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2019年1月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2019年1月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2019年1月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到今天车任然在4S店维修中(已经57天了),对于修车时间特别长的可以主张什么赔偿?可替代性的交通工具费法院能支持什么?祼车价26万的车,出租车的发票保留了部分,滴滴打车是没有发票的,这个杂主张,主要想咨询修车时间特别长的可以起诉主张哪些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9-02-27 11:27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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