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你好。我与对方先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
你好。我与对方先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 你好。我与对方先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就在我和对方商定修车事宜时,对方突然踩油门逃离,把我带倒并拖行一段距离。当时对方坐在驾驶员位置,车门大开,我站在车门与车中间。请问像对方这种主观故意,行为性质恶劣,且对我造成轻微伤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以危险方式致人伤害吗?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8-07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