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你好。我与对方先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

你好。我与对方先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 你好。我与对方先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就在我和对方商定修车事宜时,对方突然踩油门逃离,把我带倒并拖行一段距离。当时对方坐在驾驶员位置,车门大开,我站在车门与车中间。请问像对方这种主观故意,行为性质恶劣,且对我造成轻微伤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以危险方式致人伤害吗?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8-07 16: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