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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过渡期间的生育险问题

外来从业人员过渡期间的生育险问题 我是08年来上海的(外地城镇户口),在一家企业上班,之前单位为我买的是综合保险,于2011年7月转为过渡性城保(三险)但不含生育险,我于2012年8月生育,由于没有生育险,公司发了我4个月的工资(我产假前的工资),但是我们公司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很多,之间相差了3万,由此我跟公司协调,公司给的答复:2011年7月群发邮件通知我们参加宣讲会了,我没去,说我有责任,答应只补生育费用,无奈之下,我申请了仲裁,但我拿不到公司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凭证,我要怎么办啊?公司会不会举证假的平均工资啊??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怎么应对!!跪求律师的指点!!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bin……(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1-25 20: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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