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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和我媳妇这样算是共同生活吗?

我和我媳妇这样算是共同生活吗? 我和我媳妇结婚典礼举行后,她就就回外地的单位工作了,过年回来住了一个月,后来我去她的单位看望她,在2个半月的时间内,去了三次,第一次在她那里住了1个月,第二次住了1个星期,第三次住了1个星期,这样算是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生活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41117……(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1-25 13:5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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