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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侵犯公民信息》被刑拘38天未批捕,交5000押金,在公安局进行1年取保候审
因为《侵犯公民信息》被刑拘38天未批捕,交5000押金,在公安局进行1年取保候审 因为《侵犯公民信息》被刑拘38天未批捕,交5000押金,在公安局进行1年取保候审,到期后又到派出所变更为6个月监视居住。现在又到期啦,到地方派出所消掉记录被告知会在公安网挂3年。
想问,挂3年 有啥影响。 是不是还要去公安局去办理,并去申请退5000押金?对于38天的拘留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他们明知道是冤枉人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tom(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9-02-20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