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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双方合作终止,作为高管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双方合作终止,作为高管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是2014年7月由河南被委派到福建某公司作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至2019年1月由于河南和福建合作出现分歧,导致福建投资方提出让我离职。在此期间没有与福建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医社保在河南缴纳。请问我能向福建提出索赔吗?如能索赔金额会是多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k12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9-02-1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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