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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黄义俊,我在2003年在沈阳有个离婚案例,至今我在百度输入名字,就可以马上链接出这个离婚案例,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是否设计随意公布个人隐私问题?请告知,我的EMAIL:simonhuang86024@163.com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simonh……(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6-24 11:2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6-24 11:26
如果是公开审理、公开判决的,就可以公布;否则你可以告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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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6-24 19:38
如果未经过你同意,应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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