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公安机关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毒的人怎样立案调查?
公安机关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毒的人怎样立案调查? 本人女26岁,曾与两人发生性行为,与a是中途措施意外破裂致使有体液接触,故因此感染上本人无怨无悔。但b故意在最后时候偷偷将措施拔掉,后质问他动机何在,难道不惧吾孕?他却答:“我之前测过好多次HIV,均没问题的!”之后发生严重口角他还恐吓到:“你会死于非命,我会溜之大吉,哈哈”。当时没留意太多,而后一个月去疾控检测HIV成弱阳性(窗口期,只有三个条带),三个月后确诊为阳性(已出现全部条带)。故可追溯之前半年行为,犹每每想起b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故意嫌疑,便想到可否报案要求查b以往的病例记录?
可又觉得风险很大,担心公安机关会直接把b抓起来强行检测,万一不是b,一来我的我病情曝光给此人了,二来我反而获得诬陷罪名。希望获得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相关人员能直接去疾控查他以往有没有病例记录,没有便可结案最好,真的不想把事情闹大。还是哑巴吃黄连,不要再提了,因为还涉及到另外一个性伴a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elan(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3-01-23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