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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补缴的疑问

关于社保补缴的疑问 我83年参加工作,单位92年开始缴社保,但是之后一直拖欠未按时缴纳。02年单位破产后,由自己补缴了92年及之后的社保,现临近退休,社保局要求再补缴87年到92年的社保,原因是国家社保是87年开始执行的。请问,这是合理的吗?这么多年的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谢谢你们为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笨牛191……(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3-01-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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