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社保补缴
关于社保补缴 律师您好!
我是今年4月份应聘到现在的单位的,试用期一个月,签了合同,试用期过后才缴纳社保(当时应聘时说的),后来单位一直到8月份才给我交了社保(交了7、8月2个月),5、6份的社保没有交,请问我能要求单位补缴5、6月份的社保吗?还是可以直接补现金给我?如果补现金给我应该是缴纳社保的费用吗?现在单位说5、6月份不好补缴了,只能给我适当的补偿而不是5、6月未缴纳社保的相应的钱这样合法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么么200(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8-09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