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社保补缴

关于社保补缴 律师您好!
我是今年4月份应聘到现在的单位的,试用期一个月,签了合同,试用期过后才缴纳社保(当时应聘时说的),后来单位一直到8月份才给我交了社保(交了7、8月2个月),5、6份的社保没有交,请问我能要求单位补缴5、6月份的社保吗?还是可以直接补现金给我?如果补现金给我应该是缴纳社保的费用吗?现在单位说5、6月份不好补缴了,只能给我适当的补偿而不是5、6月未缴纳社保的相应的钱这样合法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么么200(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8-09 11: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