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付了定金,卖方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无法过户)
属于违约。
具体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办理。但现据你描述对方是存在违约行为。
您好:
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处理,具体请携带合同来所详谈。
南京市购房合同一般都会约定交付的条件,开发商显然已构成迟延履行。
合同中如果有类似催告后90日内仍不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之类的约定的话,可以先向对方发催告函或是请律师发律师函,之后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是南京的案件,可直接来电咨询。
具体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办理。如果合同中考虑到开发商这个不可控因素没有确定过户时间,那么就不属于违约。可以协商先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