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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人员。现在即将春节放假,我们商场规定放假 10天

我是一名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人员。现在即将春节放假,我们商场规定放假 10天 我是一名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人员。现在即将春节放假,我们商场规定放假 10天,我们公司要求我们超过法定7天的时间用年假抵充。但在我们的员工手册上面有明确规定,我们的上班时间与商场保持一致。请问我们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否违背劳动法?另外,作为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我们理论上没有加班和调休,那么考勤打卡能否作为核算我们出勤的标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姒笙(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9-01-2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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