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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七十岁,1985年左右在集体企业常青印染厂上班
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七十岁,1985年左右在集体企业常青印染厂上班 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七十岁,1985年左右在集体企业常青印染厂上班。到1997年退休,单位发了退休证。后单位每月发一百多元至2003年企业一次性补偿4000元说是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因我母亲不识字,当时拿了钱盖了私章。想请问劳动仲裁委在未经劳动者知情在场而裁决一名已退休多年的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终止合法吗?有效吗?因以前企业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现在我母亲可以追索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或主张相应的补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9-01-19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