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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母亲是国有大集体职工,原本应50退休,但今年已63岁
律师您好,我母亲是国有大集体职工,原本应50退休,但今年已63岁 律师您好,我母亲是国有大集体职工,原本应50退休,但今年已63岁,相关单位也一直也没给办退休,原单位和劳动合同现已归到市工信局,但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当初也没给买断钱,单位财产被变卖,对单位职工也得到任何福利,曾经找过相关单位留守问题办公室,得到的答复均是个人缴费办理,社保局有单位曾经给交的底单,但由于条件不好,所以一直延误至今也没钱办理退休,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向工信局诉求这13年期间的退休金吗?还有,单位有义务给办理退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7-07-25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