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对方电动车闯红灯,与我小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70%,
对方电动车闯红灯,与我小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70%, 对方电动车闯红灯,与我小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70%,我次要责任30%。对方要跟我医药费6000,误工费2000,营养费1000,精神损失费1000,电动车修车费500,总共10500元,我修车费2220元,我有交强险+三者险50万不计免赔率,请问在交警调解过程中,我需要付给对方多少合适,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报销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鲁庙小北(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1-19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