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纠纷期间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巨大 ,加盖公章。其他股东完全不知情。责任如何承担。谢谢!
法人行为对外代表公司,不得对抗不知情第三人,对内造成股东利益受损的(排除商业风险),其他股东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法人行为对外代表公司,不得对抗不知情第三人,对内造成股东利益受损的(排除商业风险),其他股东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如果其他股东股权超过百分之十,可以起诉法人和公司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