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于2010年6月17日在上班途中被公交车撞到,并且有去医院检查持有病假单,算不算工伤。
是否属于及构成工伤,要经鉴定才能确定。
要看交通事故处理责任划分,是否被处以治安处罚,视具体情况而定
是的..............
是工伤。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报工伤的,你妻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当然,也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来赔偿。
上海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赵振华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详情请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
属于工伤 可以按照工伤程序主张待遇 但是会比较烦琐一点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时,你方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或者向公交公司主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二者不能同时主张,但二者之间存在差额的,可以向相关责任人主张。
附:相关的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