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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纠纷

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由谁承担?

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由谁承担? 我是一名学生,我校领导与中国青年旅行社签订合同,带领120名学生于6月19日-7月2日去杭州、苏州、上海旅行。由于6月19日大水淹没铁轨(自然灾害),火车停开,出发时间延期至6月23日,但返回时间仍然是7月2日。其中19日-22日4天的损失,旅行社要求我们学生全部承担。我想问一下:
1.如果我们提出不去,请问能否得到多少退款?
2.如果我们去,将原计划14天的行程压缩为10天完成,应该得到多少退款?

请专业律师给与我宝贵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案山子(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06-21 19: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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