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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同市区搬去另外一个区。来回要四个小时以上。没有班车。自己坐车 公司从同市区搬去另外一个区

公司从同市区搬去另外一个区。来回要四个小时以上。没有班车。自己坐车 公司从同市区搬去另外一个区 公司从同市区搬去另外一个区。来回要四个小时以上。没有班车。自己坐车 公司从同市区搬去另外一个区。来回要四个小时以上。没有班车。自己坐车。后期与公司协商只有500块钱补助。但只够来回坐车,时间太长无法过去。公司以500块钱为由。说是我们自己不愿意过去工作,算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合法吗?如果话不合法,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8-12-31 11:1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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