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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恐吓,让我给他500元钱,不给就要打

我被人恐吓,让我给他500元钱,不给就要打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候朋友喊我去了苏州,然后在那里的时候,住在了一个我朋友的朋友家,他家是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足辽店,还没有开业,后来我们在那住了2夜,第一天他说不收钱,后来等我们回来的时候,他突然打电话向我们要钱,我们没给。然后他回来了,我们在家上班,他来我们店里向我们要钱,我们问他凭什么。我们跟他说他这算敲诈,他说,他这就算是敲诈,说我们要是不给他钱,他就把我们弄死,我今年17岁,我想问一下,他这算不算敲诈加勒索未成年人?要是我报警的话,怎么处理?他是不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好小孩(江苏)
提问时间:2010-06-2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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